旅行的意義
不採用尼爾是麥斯的推論。
時間在《行政套房》之前,可單篇閱讀。
01
「健怡可樂?」
「義式濃縮咖啡。」
在希斯洛機場了,第五航廈,英航的主場,直飛奧斯陸。有大型落地窗的貴賓室,接近午餐時間。他挑了挑眉,微微一笑,起身到自助咖啡機。他熬到早上五點,其實很累了,周身還是流竄著任務前夕的興奮。
現在他得吃點東西,登機後小睡。等待著兩杯熱咖啡,他環視今天的自助吧菜色,非早餐時段的優點在於大量的熱食。他老闆正文靜地在位置上滑動電子書閱讀器,藝術造詣其實頗深的老兄什麼都看一些,有時甚至是行家的作品集或畫冊。
他也會這麼做:儲存好的連結、資訊頁,有時候靠截圖,有待加入得以實現的一些計畫之中。比如在奧斯陸下榻的地點,他不選在中央車站附近的大陸酒店,不只是因為那個地方是殺手圈的中立區域。既然是要來自由港偷畫的,具有走私販靠岸之處典故的區域,更符合此行的味道,以及他本人高明鎖匠的調調。在那些不影響任務,甚至和任務本身無關的,人的起居習慣喜好細節,他傾向於感受它。
坐落在碼頭邊上,別緻的飯店,最高樓層的套房,能夠讓加州長大的孩子,看見大片的海。
「謝謝。這裡果然有司康跟凝乳奶油,我以為你會喝茶。」
「拿司康的時候再泡茶。我們搭商務艙,掛行李跟通關都很快,所以時間很充裕,可以慢慢來唷。」他入座後,比了個你先請的手勢,他老闆從善如流起身,從水果開始。他回座時看了一下,葡萄、洋梨、杏桃,都是他老闆喜歡的。
他想,兩個小時左右而已的航程,座位的大小沒什麼影響,可是安靜。
鞋尖點一點登機箱,他不知道是不是每個英國男人都在出遠門的行李中準備一隻熊寶寶,總之他會。他老闆問他,隨身行李都是這樣少少的嗎?他解釋道,以出任務而言,除非是極端地點——打個比方,《超危險特工》,摩爾多瓦爛透了,還穿女裝——否則,日用品和消耗類的可以到當地準備。帶上包括一套西裝的一些衣物,一雙備用的鞋,筆記型電腦和充電器,就差不多了,托運行李都是放裝備的。
他最喜歡的熊寶寶,柏靈頓,是在軍情六處服務的學長,史上最年輕的軍需官送給他的。會講話,善良有禮,知道全世界最好吃的柑橘醬食譜。他買給柏靈頓的土產通常是當地的果醬禮盒,都到北歐了就要來點雲莓、越橘、鵝莓。
至於目前的他自己,要從比如說扁豆湯的熱食起個頭。
「往裡面走有調酒區,你沒有去挑點什麼?」
「我睏了。真的很累的時候,我會避免包括酒類在內,加重身體負擔的東西。」
從胃開始暖起來,他恢復到能夠談笑風生的狀態,便和他老闆聊起《神棄之地》,各自都讀到哪裡了。
02
「和尼爾待在一起真不錯」的想法,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。
他還沒有對尼爾用上多溫和的語氣說話,他不知道,單純是尼爾不以為忤,或者尼爾有什麼沒告訴他的事,不過,他感覺,就算,尼爾多得是沒告訴他的事,也不至於對他不利。
這是他第一次和尼爾一起出差,加上他喜歡孟克,內心有點雀躍。
尼爾在他的鄰座坐定,一氣呵成繫上安全帶拆開毯子蓋好放上枕頭,就睡著了,眼鏡滑到鼻樑中間,睫毛又長又密又翹。他拿出手掌大小,內頁是空白樣式的記事本,以及隨身的鋼珠筆,畫起尼爾睡顏的速寫。尼爾今天的眼鏡是稍厚的玳瑁框,登機前刷了牙沖了澡,頭髮吹乾撥得鬆鬆的。
都說旅行的意義是找到自己,就讓他稍離思緒,任性以為他們其實是來旅行的吧。以他對尼爾的觀察,尼爾應該是非典型遊客,輕裝簡騎,能夠說走就走,也辦得到邊走邊查。會選擇交通便捷的下榻地點,條件是安全、衛生、有熱水、能夠保有適當隱私。他則是,需要放鬆且不被打擾的場所,最好有健身房。他酒量不錯,工作以外的時段,容許自己小酌一番。
兩個選擇地點只考慮喜好和時間是否足夠的人,能不能一起旅行呢?就孟買的經驗來看,尼爾會配合他,他卻不希望只是尼爾在遷就。那就採取住處分開,定點集合,不需要全程一起活動的方式。他會畫下幾幅尼爾,尼爾會拍下他的照片。讓尼爾來帶領他也不錯,尼爾是有自由靈魂的人,看待世界的方式那麼鮮活。優秀的物理學者深知浪漫,這一點他就差遠得連車尾燈都看不到了。
他沒有否認過,也沒有算計過,關於尼爾是個非常、非常,有魅力的男人這一點。凱特當然很酷,她獲得足夠讓自己再也不是孤立無援的協助,絕對可以做得非常好。他很欣賞,可是這和他對尼爾漸漸加深的好感,完全不一樣。
面對這種修為深厚的,他告訴自己,不能被尼爾繞進去。說謊是標準作業程序,他已經改不掉了,不論是自己唬爛,或者先認為開口的人都在唬爛。說真的,尼爾沒有把他繞進去的意思,只是他不想承認,他好像,有點喜歡他。
他想他喜歡他。
03
他感受到搖晃的氣流醒來,不急著睜開眼,讓大腦漸漸進入速度會越來越快的運轉。時間不長,他確實睡熟了,只有隱約的紙筆摩擦聲的印象。不是他老闆本人叫醒他,耳朵也還沒開始痛,就表示還不到降落程序。
這是他老闆第一次和他一起出差,他知道他老闆喜歡孟克,做計劃表時也再三確認留下了足夠仔細參觀孟克美術館的時間,所以他挺滿意的。他還沒向他提出,他想要俏皮又不失慎重地邀請他,還可以去吃海鮮。
他回味起還在過順行時間的,更年輕時的自己,有個在週中的空檔,喜歡的人都在身邊,一起看了一場足以改變人生的比賽,艾佛斯與他抱頭痛哭,他老闆驚訝地懷疑,自己曾經見過認為不過爾爾的那些,真的和這個回到自己主場倒灌四球淘汰對手的隊伍,在同個頂級聯賽競爭嗎?他說,這是這個城市歷史的一部分,也是他人生的一部分,歡迎來到他珍愛的世界。
然後他帶他老闆,在他生活過一段時間的這個城市遊覽。他老闆去藍儂寫過的歌裡的草莓園參觀,沿途逛逛唱片行,約好一起吃飯,他帶上花,再去聽米耶的演出。凱特見到他時,百感交集的眼神,顯然弄明白了很多事情。聰明如她,當然什麼也沒說。他們過了愉快的一晚,凱特問他,能不能介紹他給未來念大學想考物理系的兒子認識,他當然知道這對也有著自由靈魂的母子,是如何勇敢地一起生活,爽快答應,還打趣地說,也許公學的同學來訪實驗室的時候,正好就讓他帶到呢。
當時他老闆目睹一切,柔軟地聆聽並贊同,可是他沒有漏看那一閃即逝的哀切。回到住處後,他老闆格外纏人,枕邊絮語地說了好多好多次,他對他非常、非常重要。在他老闆之前,他只在提到苦盡甘來、否極泰來的利物浦隊長時才用上那種語氣。原來,聽人那麼說起自己的滋味,還真不賴。
那一趟的最後一天,他老闆提議去寫生,從碼頭方向看過來的皇家利物大廈,把他也畫了進去。他老闆邊說,他可以明白,這個城市確實在形塑他人生的道路上佔有極大份量,還邊唱了世界名曲,他一聽到那句想像這世界沒有國度的界線,差點當著整排的世界遺產哭出來。
他一直認為,帶他老闆去利物浦的決定非常正確,在他還過著活得夠久便能見到某些事真的發生的,普通的順行的時間。
「嗯好舒服。你有拍今天的雲嗎?」
他現在甘願睜開眼了,緩慢地,不動聲色地。輕輕地開口,在他們飛越國境線的天空。他老闆聳聳肩,轉過原先在窗口看雲的視線,先對上他的綠眼睛,再來是睡亂的金髮。他會在晚一點得知:一,原來有一幅新完成的小畫作,裡頭是雲朵擁抱著熟睡的他,就貼著他的臉頰、二,改編自莫泊桑短篇小說的一部電影,老闆沒看完。
「出了登機門,走管制區開始,就是場勘了。」
滿足地伸個大大的懶腰,把自己埋得只露出鼻子以上的毯子溜了下來,轉頭衝著自他老闆,就是笑,眼睛都彎成兩條線了。按下服務燈號,他想喝點水。盤算起需要記下的資訊區塊,並且非常期待,彼此介紹行李內容時,將實際上是他最資深同居夥伴的柏靈頓,引見給他老闆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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